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腾冲市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
索 引 号:01526016-3-04_H/2018-0312001公开目录: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日期:2018-03-12发布机构:腾冲市审计局

本年度报告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《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要求,由腾冲市审计局编制。全文包括概述,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,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,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,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,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及附表共六个部分。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本局。地址: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官厅小区81号,电话:(0875)5183619。

一、概述

2017年,本局紧紧围绕市委和政府中心工作,深入贯彻《条例》和《规定》的实施意见,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,加大主动公开力度,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,不断增强公开实效,提升审计工作透明度。

(一)加强组织保障,明确工作任务

2017年,本局重视加强信息公开组织保障,除“一把手”亲自抓、主动抓外,明确了1名副局长具体分管信息公开工作,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、协调和推进;并将公开工作列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,列入局督查工作要点进行督办。同时编制、公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,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目标和任务,细化工作责任。

(二)加大公开力度,扩大公开范围

一是积极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告审计整改结果。认真落实审计署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,除积极做好单项审计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告外,继续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督促检查,推动被审计单位公开整改情况,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。二是积极推进审计工作纪律公开。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主动公开了新修订的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,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监督。此外,根据本市统一部署,按时公开本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“三公”经费预算。

(三)加强公开培训,规范公开行为

为提高审计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,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,本局建立了经常性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机制。对新进公务员进行信息公开培训,宣传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,培养新进人员的公开意识及责任意识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(一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共50条。

(二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: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47条,代政府向人大作的审计工作报告1条,预算和“三公”经费情况2条。

(三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:通过政府门户网站、本单位信息公开栏公开。

三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

(一)申请受理情况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,均通过信函作出申请。

(二)申请答复情况。截至年底,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全部办结。其中:属于“不同意公开”答复数1件,涉及的主要内容为:关于对腾冲县招待所的审计报告、腾冲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办理腾冲宾馆转让后的财务收支的审计意见;“政府信息不存在”答复数1件,涉及内容为:腾冲市主大街四方块片区(二片区)的征收改造项目的预算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。

(三)“不予公开”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的原因:

1、涉及的主要内容:关于对腾冲县招待所的审计报告、腾冲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办理腾冲宾馆转让后的财务收支的审计意见。

2、不予公开的原因:对“关于对腾冲县招待所的审计报告”的事项,根据《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》,我局已于2013年6月20日将此档案销毁;对“腾冲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办理腾冲宾馆转让后的财务收支的审计意见”的事项,我局已于2015年12月24日对申请人作出了不予公开的回复,属于重复申请事项。

四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

(一)行政复议情况。2017年,申请人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满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,复议内容为:腾冲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办理腾冲宾馆转让后的财务收支的审计意见、腾冲市主大街四方块片区(二片区)的征收改造项目的预算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。经复议,最终行政复议机关作出“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”的决定。

(二)行政诉讼情况。2017年,本局无行政诉讼。

五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

2017年,本局审计结果公开、预决算公开等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,但对照国家和本市的要求以及公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距离,依申请公开处理中碰到的新问题新情况还有待解决。2018年,本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,坚持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,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,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,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。

六、附表